2005年11月1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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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米要在宁波打官司了
一家公司被诉侵犯幾米著作权
董小军 陈海滨

  本报讯  台湾著名连环画家幾米在中国大陆极有人气,他的连环画《向左走,向右走》、《地下铁》曾风靡一时,受到人们的热捧。笔者昨天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幾米要在宁波打一场著作权官司,索赔50万元,被他告上法庭的是宁波的一家公司。宁波市中级法院已正式受理幾米的诉讼。
  据幾米诉称,2002年1月,著名的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出版了他的《月亮忘记了》绘本,后又多次再版,受到大陆读者的广泛欢迎,尤其在青少年读者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。然而,被告宁波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和授权,在2004年6月17日和6月28日两次在宁波发行量最大的一家报纸上刊登广告,使用并改编了原告在《月亮忘记了》中的一幅图像:一个小女孩跷着脚,卧在地上,托着腮帮子,一副天真、轻松的样子。同时,被告在其寄给用户的账单上也使用了这幅图像,并配以“暑期套餐”等文字,用以招徕客户特别是青少年客户。
  幾米认为,被告的行为严重违返法律,也给原告的名誉、经济等造成了很大损失,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并支付50万元赔偿金。
  幾米的诉讼代理人、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缪女士告诉笔者,她曾代表幾米与被告方有过多次接触,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事,但由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,因此不得不诉诸法庭。她同时表示,打赢这个官司应该没有任何问题。
  笔者也采访了被告方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女士,她说,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是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做的,这家广告公司也已经与原告作了商量,因此,此事不应由被告来承担责任,但她强调,“这个观点并不代表公司领导”。
  这起案件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。